0$房天下问答|王律师您好!我们是安徽芜湖金海龙韵1号楼的业主。因商合杭高...(来自芜湖金海龙韵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1924145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9241458
共1个回答
-
-
-
别发牢骚
丨Lv 0
拆迁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