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内蒙古土地使用税征收依据是什么

    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内蒙古土地使用税征收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

    土地使用税 土地 举报

    提问者:热血传奇魔剑

    发布于2016-12-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老牛背壳 丨Lv 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6年8月12日 1996年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二)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四)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矿区。 第三条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条例》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尚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一)大城市为人民币1元至5元; (二)中等城市为人民币0.80元至4元; (三)小城市为人民币0.60元至3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人民币0.40元至2元; 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市政建设、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将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规定相应的税额标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1 2016-12-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