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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铺承租方无营业执照,且不办理。我是否有权将其清理出场?我该怎么办?

    店铺出租给了承租方,承租方一直没有营业执照且不去办理。工商找我很多次了,实在无奈,不想租给他了。可承租方说合同签署的是一年,租金付了半年,目前还有两个月租金在我手里,我说推给他,让他搬走,但他不同意解约。我有权利把他东西直接办出店铺么?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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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月跳跳

    发布于2016-11-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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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个回答
  • 林林hy 丨Lv 4
    你好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所以,如果承租方承租涉案房屋的目的是用于工商经营,那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办理营业场所登记手续,未办理手续的,属于未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此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现在你可以起诉,但是耗费时间很长,等判决书下来,租赁合同可能都已经到期了,效果不好。    4、所以,现在建议你联系工商局,要求工商局给出个书面的文件,用以证明承租方经多次督促仍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然后用ems直接向承租方发个书面通知,通知对方“在一周之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强制清空店铺,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己承担”,这样你就尽到了必要的告知义务,在一周后,如果对方办理手续,那就没问题,如果对方仍无动于衷,那么你直接解除合同,把他的东西清空,对方便没有了抗辩理由,你的行为才能合法。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1 2016-11-25 举报
  • sanyuecaozhang 丨Lv 4
    没有权利搬他的东西,,,,,
    +11 2016-11-25 举报
  • 文艺女青年 丨Lv 4
    你好!首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的补充: 2015-11-23 07:43
    +1 2016-11-25 举报
  • swatert 丨Lv 3
    您好,没有权利将对方的东西搬出店铺,双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至于无照经营的问题,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您无关。
    +1 2016-11-25 举报
  • xshbxqy 丨Lv 3
    其实如果承租方能按时交付租金的话,你也不用着急的。
    +1 2016-11-25 举报
  • 超还怕的 丨Lv 3
    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比较牵强,建议让工商部门出具处罚决定书后再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1 2016-11-25 举报
  • rewgfjke 丨Lv 4
    实际经营者是承租人,应由其到工商主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与否后果自行承担。
    +1 2016-11-25 举报
  • 天涯思思 丨Lv 0
    你没有执法权,不能将他人东西直接搬出店铺。
    +1 2016-11-25 举报
  • 烟雨迷雾 丨Lv 4
    具体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1 2016-11-25 举报
  • lang413926 丨Lv 1
    直接和工商局讲,此房已出租给他人,把租赁合同及租赁人身份提供给工商局,并一同告知工商局你本人不对店铺经营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负责,让他们直接找工商局。 我的补充: 2015-11-23 14:22
    +1 2016-11-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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