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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和前女友联名购房,后分手结识一新女友。如婚后取消前任女友的房产共有权,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帮一个哥们儿问的,请大家冷静思考,理智回答。下面以第一人称“我”描述。 07年我和前女友在北京一起购置了一套房产,联名购置的,本来是打算结婚用。07年底她因为工作原因出国派遣,聚少离多的日子让两个人的矛盾越来越深。2010年初,两个人在电话里和平分手了,关于房子,由于她并没出钱,她说等她回来后会跟我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全部归我。 去年底,她结识了新男友,而我也有了即将结婚的对象。 但现在的问题在于,结婚的日子尚未确定的原因,是我想先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把整个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想问大家,如果我现在就结婚了,婚后再去和前女友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原来的那套,我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子,会不会算成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我只想这房子归属我一个人,有没有办法?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共同财产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风哥存档

    发布于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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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jerry881116 丨Lv 5
    您好 如果你的前女友没有力争这套房子的话
    +10 2014-09-17 举报
  • 吴钧城 经纪人
    您好 如果你的前女友没有力争这套房子的话,有90%的可能性房子会全是你一个人的。提前左后沟通,建议婚前去房管所把房子过户到您的名下。
    +10 2014-09-03 举报
  • 麦田UU 丨Lv 0
    您好 如果你的前女友没有力争这套房子的话,有90%的可能性房子会全是你一个人的。提前左后沟通,建议婚前去房管所把房子过户到您的名下。
    +10 2011-01-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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