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聋哑人的名义,从其生活无着落和强占其宅基地为由立案,能反告原告诬告吗?
舅是聋哑人,我父母亲年轻时就照顾舅,一直陪伴其左右,舅受国家福利待遇,几年前已经搬住至社会福利院.舅的老房屋成为空房,因我婚后家庭需要,在与村组签订负责舅生养死葬的协议后,除旧建新.新房建成,母亲的众多姐妹中,有一个姐姐眼红,以不信任我为由,让我拿出5万现金来保证舅的安葬费,钱要打到他的帐户名下。我不同意,她就以舅生活无着落和强占其宅基地为由立案了。实际上,所有的村民和其他的亲人都可以为我做证,我手上也有众亲人村民的签字证明,房屋的建房许可证也发放了,法院授理完全是被她骗了,她是借题敲诈。我想请问,关于这样的立案的问题,我能否反告其诬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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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angshu818
发布于2016-11-1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