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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在09年征收村民耕地建商业住宅小区,村民不同意,一直没有动工,到16年追加赔偿才办妥。其中时(来自乌鲁木齐住宅小区小区)

    县政府在09年征收村民耕地建商业住宅小区,村民不同意,一直没有动工,到16年追加赔偿才办妥。其中时间里农田荒芜两年以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应该返还村民继续耕种。我家在14年通过合法合同向村民租地十几亩种植大棚草莓,总规模在几十万元。16年政府追加赔偿给村民后,开发商开始施工,要求我家拆除草莓园,因草莓正在成长期,到明年五月这一季才算完成,而且赔偿青苗费太少不合理,我家不同意立即拆除。县政府准备强拆,并不给任何赔偿。请问这样做是否违法?我们怎么做才能阻止他们强拆?一季草莓大概收入30万,我们要多少青苗费才算合理?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开发商 土地 强拆 举报

    提问者:西北安全联盟

    发布于2016-1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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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老尼姑2011 丨Lv 3
    根据当地政策决定。
    +1 2016-11-18 举报
  • afpjp 丨Lv 4
    应当抓紧拍照评估价值理赔
    +1 2016-1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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