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https://m.fang.com/ask/ask_1865155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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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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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护国法师
发布于2016-11-18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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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瑞他
丨Lv 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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