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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房产经纪公司签约,将房子交给他们出租管理,3年期限,约定...

    与房产经纪公司签约,将房子交给他们出租管理,3年期限,约定了每月租金,三年总租金,季付,无押金。合同执行了3个月。现在房产经纪公司以“楼上邻居干扰他们招租业务“造成损失为由,不付房租,而且要求月租金降价。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的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出租人不履行义务等情形。 那么这家公司提出的理由是否是正当理由?? 可否解除合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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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huyingchong

    发布于2016-11-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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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天梦机 丨Lv 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询问合同是否约定了你所提供的房屋是否需要保证安静等,如果没有约定,你提供的房屋符合居住条件,则视为你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对方应该按照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对方抗辩楼上邻居干扰他们招租业务,该抗辩不是不支付租金的理由,若对方执意解除合同或不支付租金则构成违约。
    +1 2016-11-17 举报
  • gaghht 丨Lv 4
    对方的理由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属于无理要求。
    +1 2016-11-17 举报
  • lmm0978 丨Lv 1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分析,对方提出的要求不合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1 2016-11-17 举报
  • 豹子头林冲2010 丨Lv 0
    你好: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没有约定,此理由不正当。
    +1 2016-11-17 举报
  • 粑粑兔 丨Lv 4
    首先,看双方合同中对于租金降低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来处理。其次,通常情况下,在签订合同时,经纪公司对房屋应当有考察,现在以此为由降低租金,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则没有法律依据
    +1 2016-11-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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