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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协议签后,买家不能贷款买房了,要一次性付款,是否违约

    我们是房屋的卖方,买方跟我们到房管局签完正式的买卖协议,这个协议是写的贷款方式买房子,在银行审批贷款的时候,因为之前买方在别处购买的房屋太多,导致贷款资质不够,因此银行不给他贷款了,从签完协议到银行通知不批给他,大概20天时间,现在买方说一次性购买这个房屋,我问了房管局,说这样的话也要先解除之前的买卖协议,再重新签订新的买卖协议,因为之前是贷款的协议,需要变成一次性付款的协议,购买人不变,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卖方不同意去解除合同,是不是就算买方违约呢?因为第一,毕竟第一份合同得解除;第二,作为我们卖方来说,一旦之前的合同解除,那就等于我们要重新买卖这套房屋,而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至少比那会卖给他多卖3万元,所以我们如果不同意第一份合同解除,那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是买方无法继续用贷款的方式购买我们的房屋,就是他违约呢?因为最早是在中介签的协议,是说他不买房子就算违约,但是他说现在不是他不买,是他想重新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买,这样到底是不是他违约呢? 补充:首先谢谢齐律师的答复,但是我不太赞同你的说法,首先,前前后后耽误我20天时间,一切又从0开始,要重新签协议,难道20天的时间对于我卖方不叫损失么?现在房价不说一天一个价,至少1个礼拜一个价吧,我现在至少能多卖3万块,再者,买家明知道自己买过多处房产,银行批贷不会那么容易,所以多花钱找人办,但是最终还没办下来,这种自己提前知道有可能办不下来,但是提前没告诉我们的情况,说明他主观上是提前预知但故意隐瞒卖家的,他就想批下来就都省事了,批不下来再重新想办法,这样对我们卖家本身就是故意隐瞒,损害了我们的权益,这也是造成自己违约的一个前提吧

    房价 房屋管理局 购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ou_26

    发布于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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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翁捷在线 丨Lv 0
    买方由贷款改成一次性付款,只能说是付款方式的改变,但对你卖房人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我认为,买方不属于违约。
    +1 2011-0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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