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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下这样的情况能收回房屋吗

    租期哲定五年。从2009年至2014年止,租金从2009年4月1人至2014年4月1人止没年租金为人民币肆仟五百。后俩个年2012年4月1人至2014年4月1人租金随行就市.请问这样我能到2年满不租给他或收回房屋吗?是个3层的门面,我自己现在没地方住了想去住。写合同的时候没看就签了,他老婆签时给我说是2年不涨价,我现在要他搬时才看到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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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nuvoland

    发布于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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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qyhself 丨Lv 3
    可以收回,但是你要付违约金。
    +1 2011-01-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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