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尊敬的律师请问:房屋判决过户的问题

    有一处房产判决对方过户,对方找不到人(从未出过庭一直公告了很多次)请问:1还需要公告几次才能到房管局过户?还要拿过户费吗?2、因为找不到人,执行庭要自己预付几千元的执行费,请问是否合理?不交他们不给执行怎么办啊?谢谢!

    房屋管理局 房屋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vividuoduo

    发布于2011-01-26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没事儿偷着乐呵吧 丨Lv 0
    实际情况,不交钱执行不了
    +1 2011-01-2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