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请教各位律师。关于单位福利房的就个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184779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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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律师。关于单位福利房的就个问题?
我父母1994年在单位分了1套42。36平方米的住房。但是只买了40%的产权。1999年单位通知可以买剩下的60%。当时家里实在没钱买。2005年父亲逝世我和母亲去单位想把剩下的60%给买过来!但是单位说:㈠现在不可以把60%的产权卖给我母亲了。㈡我父母因为只有40%的产权(公司的人说:40%的产权只是使用权)公司有60%的产权,所以我父母要从1994年12月开始交这42。36平方米60%的房屋月租费(1平方米0。80元1994年——2005年5月)(2005年6月以后1。2元1平方米 )总共3000多。。我想请教各位律师,㈠现在我母亲还可不可以按福利房的价钱购买剩下的60%?。㈡这3000多的月租费可不可以退????㈢如果拆迁我母亲只可以分40%的拆迁费公司有60%(公司还不会在分房给我母亲)这样一来那么我们一家就没房住了。我们该怎么办???望各位律师多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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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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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yuanchubanshe
丨Lv 0
没有买的那部分付房租是没有错的,房租也不可能再退还给你们。如果要买剩余的部分房产,按理是可以买的,但要单位同意,或者再跟单位商量商量,适当按现在的福利房价(按原来的肯定不行)。至于以后拆迁,肯定要给你们安排的,因为你们有房子的,一定要还给你们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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