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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问下,我是个二房东,把店铺分割出租给另一个人,在承租期间她把一个人给打了.租期到了人走了.我有责任么

    我只想知道警察现在找不到她人.被打的就找我做第二被告,要我赔偿.当时打的时候警察也来处理了,(怎么处理的我就不知道了)又过了7,8个月被打的人又让警察来找我,说打人的人找不到了(就是我出租的那个人)现在只能找我,赔偿她的所有费用.当时打人的不是我,只是我出租店铺的那个人打的,在说打完人以后人家还没走.在这做到房子到期(估计3个月之后才走)当时不来找.现在她就是让我交人.我又不认识她只是出租店铺给她,也没有她什么资料,在说当时警察也处理了,找不到人也不是我的原因啊,现在法院给我寄来一个材料,说我有民事责任,提供了一个不安全的购物环境,谁知道我现在的情况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啊 觉得太无理了.在说打人的人找不到也不是我的原因,人家也没死,找不到应该是警察的事啊.我去那里找啊

    房产纠纷 租房 二房东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毛毛文

    发布于20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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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孙晓彤 丨Lv 4
    这个你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只要你当时出示过她租你房子的有关文件与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如果他们还纠缠不休,你可以直接去告他们骚扰。
    +1 2011-01-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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