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原本是属于我的房子,我还能拿回来吗?$https://m.fang.com/ask/ask_1839630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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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属于我的房子,我还能拿回来吗?
就是我父母离婚,房子是我妈妈一个人出的钱,是工租房,然后离婚时房子是判给我的,那个时候我还小,我是判给妈妈,然后爸爸要每月给付生活费,一直没给生活费,后来爸爸私底下把这个工租房卖给我的爷爷了,私自改了房产证,我妈妈这边一直不知道,而且这个房子还有一个集资款的条子,在我妈妈这里,这个房子明年准备拆了,会分房,我想请问,这个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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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quqian7
发布于2016-11-06 北京市
共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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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cciziclof
丨Lv 3
应当可以的。你可以请律师诉讼维权。具体请拨本人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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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hht
丨Lv 0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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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unmei
丨Lv 4
你好!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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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林
丨Lv 4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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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忽悠2010
丨Lv 3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来或者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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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狗不理
丨Lv 4
建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房产登记,变更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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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众江湖
丨Lv 4
依据判决书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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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集团
丨Lv 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房子判给了您,那么您父亲将房子卖掉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如果您不追认,合同无效,可以要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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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就俄界
丨Lv 0
这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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