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之后房子是男方所有女方是否有义务负责家电装修等
题主有一个朋友正在谈婚论嫁的阶段。姑娘偶然得知,新房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心里面不是特别舒服。姑娘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名字加上,但是希望房子在男友名下,这样自己住原来感觉像是自己家,是公公的房子住起来总觉得怪怪的。苦恼于要不要跟男方家提出,希望男方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另外,题主所在地的风俗是,女方一般负责买家电,或者装修,没有车的话,陪送一辆车。朋友家里给了10W嫁妆,但是因为俩人都有车,所以就拿这个钱出来装修买家电。朋友觉得心里面不是特别平衡。跟我一毛钱关系没有的房子,我不过就相当于是个租客,难道我还要负责装修跟添置大件吗?何况房子都不是我老公的,是我公公的。题主个人也觉得不是特别公平。个人觉得最公平的办法是,买房AA制。房子双方共有。如果男方出房子,那就全权负责家里一切装修家电,但是女方无权参与意见,愿意添置东西等全凭个人喜好,但是没有义务。请问各位大神有没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新房
装修
家电
举报
提问者:并孙子兵法
发布于2016-10-3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