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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使用权限70年

    本人很想知道这个70年基于什么标准啊?比如我刚买了一个二手房子,原来的房龄已经是20年了,那么说是不是到我手里我只能住50年了?要是这段期间房子拆迁了,又建了新楼房,是不是有多了70年的使用权?还是说从我得到房产证的那一天算,70年以后就要被收回了?这个70年包不包括之前别人住的那20年?买的二手房,70年要怎么去计算?有高手请进~~~我没有分了,只求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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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kadxj

    发布于20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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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sjmdcl 丨Lv 1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1 2011-0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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