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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我现在遇见了一个非常痛心的问题。婚前男女双方购买房子,说好一人一半,但由于我家钱不够,只付了22%,余下28%是借的女方家里。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共同共有。后来借的28%陆续还掉以后,女方又以“不爱她,其他人都是男方买房,要离婚不生孩子等等”理由哄骗我签了一个个人声明,声明内容是,将共同共有改为最初的出资比例我占22%的按份共有。 现在两个人面临离婚,我所有存款都被她占据,自己在婚姻里没有偷留一分钱,她在外面读书出轨其他男人,我无计可施,还请老师帮忙出个主意。目前,房产没有做过变更,还是共同共有,我写的声明也是只有我一个人签字的个人声明,想请问该怎么办…… 这个声明可不可以撤销,如果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判 北京市

    购房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niuB

    发布于2016-10-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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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king927927 丨Lv 0
    虽然是个人声明,但对方可以随时加上自己的名字,离婚是个人 权利,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1 2016-10-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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