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卖方不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其违约责任与赔偿金$https://m.fang.com/ask/ask_179687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796875
-
卖方不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其违约责任与赔偿金
我在房产交易中心交完所有税收及费用后,卖方提出购房尾款打入帐户并承诺户口已迁出。经与派出所联系,派出所称其户口尚未迁移,因此双方终止了过户手续,同时我提出卖方迁出户口后再打入尾款及办理过户。现在离合同规定期限还有1天,卖方决定毁约,不再出售该房屋,请问卖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违约金。
更多
购房
违约金
户口迁移
房屋转让
举报
提问者:sanyuecaozhang
发布于2011-01-18
共1个回答
-
-
-
青青草尖
丨Lv 0
如果对方无故主张解除合同,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数额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你的实际损失确定。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