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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鸥子123 丨Lv 0
    因为购房人的受偿顺序比较靠后,那么购房人就要面临钱房两失的尴尬局面。正常情况下。一旦开发商不能还款,开发商常用的开发方式是将土地及在建楼盘进行抵押。现今,在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前提下。但是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以换取资金进行开发,一旦发生开发商不能还款,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楼盘及在建工程抵押的条款,所以开发商采取这种开发模式,此种抵押不会影响收房入住,所以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我国施行的是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会增加购房人的风险,那么银行等机构将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购房人和开发商的法律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收房入住
    +1 2016-10-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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