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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十二岁的时候家里进行过拆迁,是九九年杨浦区动迁属市政建设用地,我和妈妈(单亲家庭)安置到宝山区淞南

    在十二岁的时候家里进行过拆迁,是九九年杨浦区动迁属市政建设用地,我和妈妈(单亲家庭)安置到宝山区淞南地区,面积为61.8平方,属小两室一厅,现已二十八岁,已成家有小孩,现在奶奶的私房进行动迁,我已落户五年,请问此次动迁我能享受吗?与动迁组进行了沟通,动迁组有关同志讲,我不属于此次动迁范围的安置人,但可享受动迁费补贴,他也没有说出具体的依据是什么?请问律师,最新的上海市政府有关条件文件中是否有这样的规定,认定安置对象的标准是什么?谢谢 北京市

    落户 私房 建设用地 两室一厅 举报

    提问者:小田田7

    发布于2016-10-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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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飞流光 丨Lv 3
    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同住人和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尚不够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
    +1 2016-10-21 举报
  • 家有小小公主 丨Lv 0
    要看按人头还是面积拆迁,如果按面积拆迁,利益归产权人。
    +1 2016-10-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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