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婚前房产分配

    律师好, 我老公婚前购得一处房产,房产证上名字是老公的,贷款没还清,至今还抵押在银行,因为一些原因,我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现在要求共同拥有这套房产,我现在想 1、把我的名字增加在房产证上,是不是就视为共同财产; 2、房产证不增加名字的话,要是老公写个财产协议给我,就是愿意把房产一半给我,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不要公证。 我不知道我自己想的办法可行不可行,如果有其他办法也望请告之

    抵押贷款 共同财产 贷款 房产证加名 举报

    提问者:唐星星

    发布于2011-01-14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王凯锋 经纪人
    南国威尼斯城
    +1 2014-10-21 举报
  • 余荣清 经纪人
    您好,我国对房屋产权的归属是按照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来判断的(例外: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产权证上即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是婚前取得,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因有按揭,婚后发生的按揭有一半是您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按您的说法,若您老公同意给您做个共有权证,那么该房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证上不增加您的名字,因房产的归属是是以产权证为依据的,您与您丈夫之间的协议只能是合同上的权利,若您丈夫到时反悔,您无权主张房产,但有权要求您丈夫赔偿您的损失。这样比较麻烦的,如有可能,在产权证上加您的名字,对您的权益最有保障。
    +1 2014-07-09 举报
  • 李理 置业顾问
    您好,我国对房屋产权的归属是按照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来判断的(例外: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产权证上即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是婚前取得,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
    +1 2014-05-07 举报
  • hong12300 丨Lv 5
    您好,我国对房屋产权的归属是按照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来判断的(例外: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产权证上即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是婚前取得,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因有按揭,婚后发生的按揭有一半是您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按您的说法,若您老公同意给您做个共有权证,那么该房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证上不增加您的名字,因房产的归属是是以产权证为依据的,您与您丈夫之间的协议只能是合同上的权利,若您丈夫到时反悔,您无权主张房产,但有权要求您丈夫赔偿您的损失。这样比较麻烦的,如有可能,在产权证上加您的名字,对您的权益最有保障。 希望上述解答帮到您。
    +1 2014-04-30 举报
  • 黄华娣 经纪人
    您好,我国对房屋产权的归属是按照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来判断的(例外: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产权证上即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是婚前取得,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因有按揭,婚后发生的按揭有一半是您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按您的说法,若您老公同意给您做个共有权证,那么该房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证上不增加您的名字,因房产的归属是是以产权证为依据的,您与您丈夫之间的协议只能是合同上的权利,若您丈夫到时反悔,您无权主张房产,但有权要求您丈夫赔偿您的损失。这样比较麻烦的,如有可能,在产权证上加您的名字,对您的权益最有保障。 希望上述解答帮到您。
    +1 2014-04-17 举报
  • 黄华娣 经纪人
    您好,我国对房屋产权的归属是按照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来判断的(例外: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产权证上即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是婚前取得,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因有按揭,婚后发生的按揭有一半是您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按您的说法,若您老公同意给您做个共有权证,那么该房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证上不增加您的名字,因房产的归属是是以产权证为依据的,您与您丈夫之间的协议只能是合同上的权利,若您丈夫到时反悔,您无权主张房产,但有权要求您丈夫赔偿您的损失。这样比较麻烦的,如有可能,在产权证上加您的名字,对您的权益最有保障。 希望上述解答帮到您。
    +1 2014-04-12 举报
  • 周彩红 经纪人
    您好,我国对房屋产权的归属是按照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来判断的(例外: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产权证上即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是婚前取得,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因有按揭,婚后发生的按揭有一半是您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按您的说法,若您老公同意给您做个共有权证,那么该房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证上不增加您的名字,因房产的归属是是以产权证为依据的,您与您丈夫之间的协议只能是合同上的权利,若您丈夫到时反悔,您无权主张房产,但有权要求您丈夫赔偿您的损失。这样比较麻烦的,如有可能,在产权证上加您的名字,对您的权益最有保障。 希望上述解答帮到您。
    +1 2014-04-04 举报
  • 我叫三好 丨Lv 4
    您好,我国对房屋产权的归属是按照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来判断的(例外: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产权证上即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是婚前取得,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因有按揭,婚后发生的按揭有一半是您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按您的说法,若您老公同意给您做个共有权证,那么该房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证上不增加您的名字,因房产的归属是是以产权证为依据的,您与您丈夫之间的协议只能是合同上的权利,若您丈夫到时反悔,您无权主张房产,但有权要求您丈夫赔偿您的损失。这样比较麻烦的,如有可能,在产权证上加您的名字,对您的权益最有保障。 希望上述解答帮到您。
    +1 2011-01-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