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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母亲的户口都在拆迁地,但房产是姥姥姥爷的(已在20年多前去世),一直是舅舅在住

    姥姥姥爷20多年前去世后,舅舅就一直住在这个现在要拆迁的房产里,我母亲的户口一直在这里,我的户口是15年前迁入的,与我母亲在一个户口本(我母亲为户主)。今年这个房产要拆迁,舅舅把我们的户口本借去了一段时间,现在拆迁结果出来了,补偿了几套房产,但舅舅一家说全部是他们的,跟我们没有关系。请问,如果我打官司,是否可以赢得我应得的房产。 北京市

    户口 户主 房产 拆迁 举报

    提问者:另一个天堂2010

    发布于2016-10-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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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个回答
  • 莫思颜 丨Lv 4
    非常有可能赢得房产,具体建议拿相关资料面谈
    +11 2016-10-18 举报
  • gaobai813 丨Lv 0
    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确定,建议您到律所当面咨询律师了解。
    +1 2016-10-18 举报
  • emailsj 丨Lv 4
    赢的把握性比较大
    +1 2016-10-18 举报
  • 毛头爱民俗 丨Lv 0
    你好,可以的。
    +1 2016-10-18 举报
  • 志在千里1 丨Lv 0
    您好,可以得到
    +1 2016-10-18 举报
  • 农医 丨Lv 0
    你好,需要结合拆迁补偿政策分析,包括要看补偿的内容里有没有按照户籍补偿的份额和你姥姥姥爷去世以后房产是否做了继承过户手续等问题
    +1 2016-10-18 举报
  • 陈慧钰 丨Lv 0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你们的拆迁利益。代理过类似案件,欢迎来电为您做详细解答。
    +1 2016-10-18 举报
  • 联信联通信号 丨Lv 4
    需要拆迁补偿有无你方份额,有的话可以起诉争取
    +1 2016-10-18 举报
  • igezhw 丨Lv 0
    你哈  根据具体情况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6-10-18 举报
  • 护国法师 丨Lv 3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1 2016-10-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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