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主出售东方太阳城二手房竟然被告上法庭?(来自南昌东方太阳城小区)

    房主张某委托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代为售房,并签订了一份“出售房屋委托书”,接受委托的中介公司只带着购房人去看过一次房。这们市民认为中介公司服务不到位,又将买房之事委托给另一家信得过的中介公司,结果房子很快卖出。前一家中介公司得知消息,拿出当初双方签订的“看房约定书”,将这位市民告上法庭,约定书上称:“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内,委托人不得与第三方交易,否则需按房屋转让总价的3.5%支付违约金。” 请问各位怎么看这个问题?究竟谁对谁错呢?

    看房 房价 购房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余韵天下

    发布于2011-01-13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uclg_mhcy 丨Lv 0
    这个东西不存在对错的问题,中介公司为了赚钱,都会要求客户签一些类似协议。卖房人及买房人一定要注意,在签字时看清楚条款。特别是卖房人,一定不要签什么协议,对自己很不利的。如果已经签了,那协议就有效,很麻烦,最好咨询一下律师,或者和该中介协商解决。中介只是为了赚取中介费,一般也不愿意走诉讼程序的。
    +1 2011-01-1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