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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第一次贷款买房后 退了,然后再买 另一家开发商的 贷款房,会不会出现什么麻烦的事?

    我以前买过按褐贷款房,可是因开发商没有按期交工 托很长时间,所以我把房退了后 开发商返还我首付款,这个事就完了。我现在用按褐贷款 想买别的开发商的,虽然把房子交工前退了,以前买房的记录 会不会 影响现在按褐买房呢? 比如:利率高 或者程序 复杂等等。

    购房 贷款 开发商 房子 举报

    提问者:飞鹰主页

    发布于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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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ELLEBOY 丨Lv 4
    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可以看出,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更为严格。此前,我市各家银行认定"二套房"均参照全国联网的征信记录,只要有银行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房。如果按我市银行原来的认定方式,购房者名下即使有多套房产,只要没有贷款过,到银行申请房贷都将视为首套房,而现在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 "我们现在还没有接到关于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通知,目前还在执行原有规定,接到新通知后将按新规定执行。"昨日,记者从省会多家银行获悉,由于没有新通知,目前多家银行还暂按原有的规定办理个贷业务。"我们没有接到通知要求停办个贷业务,因此暂时先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以"贷款套数"为准来认定是几套房。 "对于银行来说,新标准实施难度不小。"不少银行工作人员纷纷表示,目前银行所能做到的也就是通过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系统来查找及判断客户所购房产是否属于第二套住房。"没有一套成熟的居民住房信息系统供我们查询。" "目前住房系统和银行系统的信息尚未联网,不能共享。政策刚下来,还需要去推动、协调。" 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来看,银行和房管部门信息共享是大趋势,不过具体实施起来还面临不少操作细则上的难题。
    +1 2011-01-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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