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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合同已签,现在不想卖了,方已起诉至...
王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合同已签,现在不想卖了,方已起诉至发院,9月6号,已开过庭,未果,现10月13号又要来庭,对方只要房子,不愿按合同赔偿金赔偿,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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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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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uin56383899
发布于2016-10-10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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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m小兰
丨Lv 0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0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你违约不想出卖,对方是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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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象
丨Lv 2
如果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不存在欺诈等情况,合同属于真实有效,需要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对方起诉,胜诉性较大,对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进行房产过户登记,建议双方能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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