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疑难问题!找高手
事情是这样的,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负盈亏。96年我市开展旧城区改造,要求所有单位都必须配合,当时我单位有一50平的平房在改造范围之内,要求必须拆,当时与开发商协商,给我单位一套75平米住宅,如果我单位要房屋产权,则要支付给开发商6万多元,而当时单位没钱,只要居住权而不要产权,也就互相不给钱了。后来经过单位开会和局里同意,房子分配给了单位一名职工,这名职工再交了9年房租后参加了开发商的房改,买了产权。今年,我单位参加企改,而会计提出,单位当年的平房还没有销帐 ,而当时不要产权的话,开发商应该付给我单位拆迁费,应该是一平米100多块钱的样子,说会有什么问题。请问,这事对现在房主有什么关系吗?会不会产权被收回还是要求花什么钱一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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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jay61132
发布于20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