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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史遗留房产问题

    58、60年大跃进时期,我们当地的“共产风”使两个企业把我爷爷的房产近600平方米的院子和房子强占至今。从80年代末至05年经过我们两代人的努力申诉,我们当地房管局只以国经房的名义退给我们两间房子。还有近600平方米的房产没有要回。现在有开发商在那块地方开发,请问:我们能不能用58年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来维权?有没有适用的法律?

    房屋管理局 土地证 开发商 房产 举报

    提问者:feifeiluck

    发布于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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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音乐王朝 丨Lv 4
    您好! 由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不晓得当时是否已经将您爷爷的土地私有化,或者已经献为公房,想要实现权利有一定难度。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由于行政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此类侵占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根据您所述,似乎不存在上述情形。你们一直在主张你们的权利,既然是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不是完全没有实现权利的可能。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并深入探讨这个案子。
    +1 2011-01-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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