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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河口市购楼交纳入住费不合理,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我于2010年10月份在吉林省梅河口市上河湾买了一套88平米的住房,于2011年1月6日交钥匙,但是我钥匙当天,房地产商列出的收费项目如下:1、智能化设备:1000元,2、一年物业服务费:736元,3、装修保证金:1000元,4、装修垃圾清运费:175元,5、声控灯电费:12元/年/户,6、二次供水费120元/户,7、卫生费:36元/年/户,8、取暖费:15%-368元,9、燃气管道初装费:3000元,10、有线电视费:930元,11、房屋维修基金:房屋总价的2.5%-5196元。其中我知道第一项和第九项是属于去年新出台的购房政策规定是给予减免的,但是房地产商的回答是政策是政策,他们还是要收取,我们去房产局,房产局的回答是不归他们管,去建委,建委说是房产局管,关于这个不合理收费的问题到底归哪个部门归呢?

    地产 房屋管理局 房价 房地产商 举报

    提问者:IP探索者

    发布于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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