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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买了四年的房子居然还要打官司

    我房子是2006年买的,当时双方都签了合同,并且有两个见证人签了字。我房产证于2006十二月份转成自己名下了,但土地证没有转,土地是国有土地(现在土地证在我家被遗失了)。事隔四年我莫名其妙的接到法院传单。以前卖个房子的人居然打官司跟我要房子,他说房子是他弟兄三个的,他老婆也没签字,但是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并且房产证我们2006年就转了,请问这件事我们怎么办呢 附件

    土地证 国有土地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nnyanjiang

    发布于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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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天空之晴 丨Lv 0
    如果房产证已经过户在你的名下,你有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在购买时对方没有告知你共有人的情况,你也不知道是共有的,属于善意取得,应当保护你的利益,对方起诉,可能会败诉。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106、147条的规定。你还可以反诉要求对方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手续。
    +1 2011-0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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