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形式的房子可以被收回吗?
1999年的时候我家里拆迁,当时家里有我和我妈妈还有我哥哥一家三口,当时在一个户口,后来分房子加钱分到了2套房子,我哥哥一家一套,我和我妈妈一套。因为我哥哥家里没钱补交增加面积的款项,所以想贷款,但是当时贷款要2套房子绑到一起贷款,我和我妈妈都没有住房公积金,只有我嫂子有住房公积金,所以当时把2套房子都过户到了我嫂子名下,后来2套房子各还各的房款结束后,我嫂子以赠与的形式把其中我和我妈妈的那套房子还了回来,(为了省一个什么费用,选择了赠与形式)经过我哥哥和我妈妈的同意,直接把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我妈妈有永久居住权,到现在也有15年了,期间妈妈一直跟我生活。现在妈妈还健在,并和我一起生活。我哥哥家现在生活不是很好,我嫂子又打起了现在这个房子的主意,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被要回房子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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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杏坛清韵
发布于2016-09-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