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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vividuoduo 丨Lv 4
    一是,在房屋未过户到买房人名下时,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也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选择解除合同,这时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返还所支付的房款、支付利息,并可以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二是,房屋已经过户到买房人名下时,根据《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 的原则,买房人根据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无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时,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
    +1 2011-01-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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