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因旧城改造于1994年拆迁,一年后盖好回迁安置,土地性质属于出让由于平方数不够买了几平方?
我的房子因旧城改造于1994年拆迁,一年后盖好回迁安置,土地性质属于出让,由于平方数不够买了几平方,因家庭困难大部分钱都交了,还差两千多未交,后经县长同意先入住,后补交钱,可是我父亲没有文化,没有仔细看协议,也确实困难,一拖就是二十多年。因此一直没有房产证,但已经办了土地证,现在想去交钱把证办了。但是当时住建局成立的建设指挥部已经解散了,没地方交钱。于是找住建局,可是住建局也不给解决,理由是当时的指挥部已不存在,钱不知道往哪交,而且当时的协议里有说没在规定时间内交齐要按百分2的利息算,还有一条协议是没在规定时间内交齐视为自动放弃产权。可是我父亲没文化也不懂这些,也确实困难没钱,也是县长同意先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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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teamy
发布于2016-09-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