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签合同的不是房东本人,现在要求房东在合同上补签是否有效?
我的问题比较复杂,跪求耐心解答,具体情况如下:房产证上的房东(下文甲)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委托书,实际卖房人(下文乙)声称是房产的实际持有人,并持有房产证和甲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中介也表示认可。房屋总价100万,定金5万已付,首付30%30万已付。5万定金收据是乙代甲签的,也有乙本人的名字;首付款共33万打到甲的银行卡上,也做了网签,第一版的合同是我与乙签的,之后由于要加上我老婆的名字就重新签了第二版合同,但是房东的签名是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中介代签的;现在乙要求涨价,我们也已经认识到之前签的是无效合同,甲可以否认卖房。现有下列问题:1、如果协商一致,甲在原合同上重新签名,这个合同是不是就是有效合同了?还需要另外起草一份追认书吗?2、乙要求加价,我们不加价就无法完成交易的情况下我们书写一份加价协议或加价款欠条,待房产过户完成后再支付加价款,这种情况下的这份加价协议或欠条受法律保护吗?3、如果协商不成甲也不在合同上签名,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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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eidiyan
发布于2016-09-1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