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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贷的问题!!!!!

    我(当时未婚)07年在淮安贷款(商业)买房,当年把贷款还清。08年(已婚)2月在泰州买房,我老公的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证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请问我现在再在淮安买房,算几套房子。还可以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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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b26wu

    发布于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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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eminwu 丨Lv 0
    你好,因为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因此,只要是您和您老公名下的房产均被算在内。您的情况属于第三套房。第三套房目前的政策是不能够贷款的。希望能够帮助您。
    +1 2011-01-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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