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姥姥已去世,有一处房产,姥姥有3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妈妈)$https://m.fang.com/ask/ask_1728990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7289905
-
我姥姥已去世,有一处房产,姥姥有3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妈妈)
我姥姥已去世,有一处房产,姥姥有3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妈妈),现在3个儿子都放弃继承。妈妈打算将房证改名,要到公证处作继承权公证。但是到姥姥单位填材料时,发现妈妈名字跟现在不一样,回想起小时候曾改名。到派出所查档案是69年后到81年前在外地下乡时改的,但介于时隔太久,怕到外地时也查不到档案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继承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liaghao_Lu
发布于2016-09-04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
-
-
碧山天马
丨Lv 2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
-
宣城太守
丨Lv 2
需要查一下,出证明是同一人。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
-
-
伴奏改版很多
丨Lv 3
让派出所开具前后两个名字为同一个人的证明就可以了。
-
-
-
琳琳穗穗
丨Lv 4
你好,及时委托律师
-
-
-
莫思颜
丨Lv 4
您好,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牛彩虹律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