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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爷爷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是在北京农村的,这所房子属于祖产,现在我奶奶和三个姑姑卖房子之后,我爸爸当时并不知情,后来我们知道了,就阻止买房人对房屋进行翻建,我奶奶现在把我爸爸告上法庭并要求继承所有房产,法院之后对房屋进行了评估,但价值远低于市场价,只有20000多块钱,法院的意思要把房子判给我奶奶,对我们给一些补偿(按照评估价和所占遗产份额),我认为这样判决非常不公,我们的主张是要求确定我们的房屋份额,但并不出卖。如果一审判决我们不接受这个结果,上诉的话,上级法院会支持我们的主张吗?因为我们认为,我们的主张符合继承法。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和帮助!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龙再飞

    发布于2016-09-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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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tuxiaojing 丨Lv 2
    建议还是协商,如果实在无法协商可以进行上诉, 重新确认产权份额
    +1 2016-09-03 举报
  • zwwjaps 丨Lv 3
    尚未看到案卷 庭审记录及证据,但目前该案属于确权状态,你也可以打确权之诉,主张你们的房屋份额
    +1 2016-09-03 举报
  • 奥黛丽大宅 丨Lv 4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6-09-03 举报
  • jiangshanh 丨Lv 4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1 2016-09-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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