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饭店倒闭了老板打了欠条和身份证回老家了但他老家开的还有饭店怎么起诉是在北京还是在他家谢谢$https://m.fang.com/ask/ask_1727213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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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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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哥家园
丨Lv 4
在他老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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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极限
丨Lv 4
您好,可以在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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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_^芙蓉
丨Lv 0
在他的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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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ie.l
丨Lv 0
你好,需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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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韵晨曦
丨Lv 2
您好,需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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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歌女∮
丨Lv 2
您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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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兔纸
丨Lv 3
可以在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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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韵天下
丨Lv 4
你好,债权债务纠纷可以在接受货币一方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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