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月底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是肇事方。我在右转进路口时,车尾与对方所骑骑电动车发生刮碰就与对方到交警队协商解决?
我在上月底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是肇事方。我在右转进路口时,车尾与对方所骑骑电动车发生刮碰,对方倒地,摔到头部,脑出血,做了开颅手术。手术顺利,术后恢复也不错,现在已经可以在人的搀扶下慢慢行走,医生也表示情况乐观,预计短期内可以出院。但是目前的问题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们没法报保险。(就当我们没有保险好了)交警队说这样伤情的人,要在出院后做一个伤残评定才能给我们做调解结案。可是伤残评定要出院半年后,时间拖太久。第二,由于没有保险,伤残评定出来后我们要自己赔一大笔钱。对于这种情况,我想问一下,伤残评定是必要的司法程序吗?可不可以在对方出院后,就与对方到交警队协商解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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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dwb_lps
发布于2016-09-0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