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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小孩爸爸在一起生活六年,期间也生了个女儿,应感情不合,有这个可能吗?

    律师:你好!我和小孩爸爸在一起生活六年,期间也生了个女儿,应感情不合,与2015年九月份在派出所闹分手,分手协议上是几年前在我老家给我买的房子赠予与我,现在他想要回去,有这个可能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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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最佳首页

    发布于2016-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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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音乐王朝 丨Lv 4
    关键要看是否明确赠与你个人
    +1 2016-09-01 举报
  • 高小调 丨Lv 2
    老家买的房子是产权房吗?现在产权人是谁?你们是否登记结婚了?如果只是同居,未领证结婚,且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他可以主张房子不给你,需要进一步法律咨询,可来电详谈。
    +1 2016-09-01 举报
  • xingshi_chen 丨Lv 4
    你好,你们有没有登记结婚?房子的产权是谁的?
    +1 2016-09-01 举报
  • 心曲论坛 丨Lv 3
    赠与你的房产,如蝉产权是你的名字,是不能收回的。
    +1 2016-09-01 举报
  • 在老地方等你! 丨Lv 1
    该房屋如果登记在你名下,对方反悔就比较困难了。
    +1 2016-09-01 举报
  • 天津人说快板 丨Lv 2
    如果有明确约定赠与你个人,则是你个人财产,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1 2016-09-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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