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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在周六训练期间,一名参加跳高的学生(来自绵阳保险公司小区)

    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在周六训练期间,一名参加跳高的学生,旁边有训练教师在场,当跳过去后,胳膊杵在跳高海绵垫上,造成骨折,学校领导和教师及时送到医院救治,家长后期提出了医疗赔偿(2万多元),由于学生已经参加了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进行了赔付,请问学校是否还要进行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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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伊乡热线

    发布于2016-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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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ovesnail 丨Lv 2
    你好,若是已经足额赔偿,不需要赔偿的。
    +1 2016-09-01 举报
  • 志在千里1 丨Lv 0
    学校无需进行其它的赔偿!
    +1 2016-09-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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