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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被一辆小轿车从脚上轧过,没有造成骨折,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负

    我被一辆小轿车从脚上轧过,没有造成骨折,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我在住院花费4000多元,住院20天,对方应怎么赔偿,赔偿多少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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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黑色笑话

    发布于2016-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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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圆圆小姐2010 丨Lv 0
    您好,如果确定不构成伤残,对方需要赔偿您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具体数额,需要您把病例交给律师才能分析。
    +11 2016-09-01 举报
  • 井冈风甜 丨Lv 0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11 2016-09-01 举报
  • rshling 丨Lv 0
    你好,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11 2016-09-01 举报
  • stravas 丨Lv 0
    你好,对方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具体以鉴定结论为准
    +11 2016-09-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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