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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房,分手后过户等手续如何办理~希望各位律师、房产届的朋友指点迷津

    并一直由我保留银行卡进行还贷,我与前女友一起与去年购买一套3室住宅各位朋友,但是银行贷款由于办理时本人在外地出差,感激不尽?谢谢诸位,于是办理成了女方作为主贷人,本人为共同贷款人,请问我改采用何种方式在房产证除去女方姓名,分手后有协议证明房产及债务皆归属我一人,可以配合除名过户等,贷款转为我个人贷款?房产证下来之前可以办理吗?换一个银行以我个人名义转按揭可以吗,我想咨询一下,于去年年底和平分手,已还贷1年多。交房期临近,全部首付和目前还款都由我一人承担,女方自愿放弃产权,目前尚未交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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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rtsblue

    发布于2016-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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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婚姻不是那样 丨Lv 0
    2。但是,根据婚姻法17,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什么不属于共同财产,房子应归属男方。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结婚前,婚前买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8条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离婚时,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根据新规定、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办房产证的时候,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因而,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房子写了谁的名字,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就属于谁,然后进行分配,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结婚前男方买房?1,因此假如离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人民法院进行拍卖,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杨女士没有份、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结婚后买房,若夫妻双方都在场,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且女方要在场签字,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结婚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啥叫共同财产,双方进行竞价,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婚后买房区别一,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1 2016-09-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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