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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丈夫是二婚.婚后我们买了套房

    我和丈夫是二婚.婚后我们买了套房,请问男方能否在去世前将男方拥有的一半房产和所有财产的一半用遗嘱留给他的孩子,这样遗嘱受法律保护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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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刘源卿

    发布于2016-08-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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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宙斯盾与飞 丨Lv 2
    你好,只能处理他自己的哪一份。
    +1 2016-08-31 举报
  • ssll0591 丨Lv 1
    你好,可以的,遗嘱有效的。
    +1 2016-08-31 举报
  • 天涯思思 丨Lv 0
    你好,男方可以以遗嘱的方式处分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1 2016-08-31 举报
  • 渴望山谷 丨Lv 3
    你好,对方有权利处理属于自己的份额的遗产的。
    +1 2016-08-31 举报
  • 大强欺负小强 丨Lv 2
    他相当于剥夺你对他的那一半遗产的继承权。依法他是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遗留给某个继承人的,只是这样会影响夫妻感情。同样,你也可以将自己的一半份额立遗嘱给自己的孩子。
    +1 2016-08-31 举报
  • 饭团翻土 丨Lv 3
    可以的,男方说是有权利这么处理的
    +1 2016-08-31 举报
  • 鱼子韩 丨Lv 3
    男方对其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因此男方完全可以采取立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进行处置,但是立遗嘱的时候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1 2016-08-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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