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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时太不小心,现在有办法补救吗?

    半个月前在北京南城看上一套房子,可是中介说房子是某央企原有住房的一批尾房,由于该单位用这些房子做了抵押贷款,所以一直没有出售,也没有产权证。现在那家央企倒闭,房屋划归另一单位,新单位要将该房子出售,到月底可以下大的产权证,然后再分给买房的各户。新单位委托我们联系的那家中介代理出售的手续。我们先与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定金和中介费,合同中约定在年底前如未与我们办理过户入住手续,则全额退还一切费用。我想咨询:1. 因为没有产权的房子无出售权,我们订立的合同是否无效?是否可以申请取消该合同,并取回我们所交的一切费用?2. 签订合同时,中介并未提及非北京户口不可以购买,然而我从别处得知买这样的房子必须要北京户口,我们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并取得我们的一切费用?3. 另外,若他们建议我们托有北京户口的朋友代买,然后立即办理过户,据我所知产权证未满两年的房子出售时要交很高的税,若真的采取这种方式过户,那么中间造成的额外费用应由谁承担?不知道我说的是否清楚,先感谢各位专家的关注了!

    购房 定金 房屋 中介 举报

    提问者:kaijinwen

    发布于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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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密码达芬奇 丨Lv 4
    订立合同时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合同不一定就当然无效,但如果该房屋必须得有北京户籍的人才可以购买的话,你们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还有就是,若果有贷款,没有经过银行同意是没法办理过户的。关于你的第三个想法,我看风险太大,如果你找的朋友在取得房产证后不愿意过户到你名下,将会是个棘手的问题,三思而行吧。
    +11 2011-0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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