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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请问,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怎么算?女方陪送的家电怎么

    你好 请问,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怎么算?女方陪送的家电怎么算?都是领完证后发生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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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天空之晴

    发布于2016-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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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tingzhengp 丨Lv 3
    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 2016-08-26 举报
  • 可爱丽儿 丨Lv 4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 2016-08-26 举报
  • wangyitongsy 丨Lv 0
    你好,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1 2016-08-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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