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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21岁,平面设计公司已知身份证年龄17,没给上社保,没签三方,

    男,21岁,平面设计公司已知身份证年龄17,没给上社保,没签三方,离校自主择业,公司与我签的是实习合同,合同是一年的,试用期3个月,合同上面的章好像和发我工资的公司名不是一个公司,合同只有我写了日期,公司章下面没写日期,实习合同有效么,现在拖欠工资14天,可以主动申请经济赔偿金么?谢谢,请详细解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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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神话@昭昭

    发布于2016-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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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个回答
  • longjessica 丨Lv 5
    您好,建议您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11 2016-08-26 举报
  • wjbswangyun 丨Lv 4
    您好,建议劳动仲裁
    +11 2016-08-26 举报
  • xwz_cn 丨Lv 2
    您可以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同时可要求赔偿拖欠的工资及拖欠工资的差额。如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可要求未缴纳保险的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11 2016-08-26 举报
  • wangyitongsy 丨Lv 0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11 2016-08-26 举报
  • h564335 丨Lv 0
    可以劳动仲裁
    +11 2016-08-26 举报
  • guanli4 丨Lv 3
    您好,合同有效,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可以向社保局投诉,但因您身份证无法办理社保的除外。
    +11 2016-08-26 举报
  • lovesnail 丨Lv 2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1 2016-08-26 举报
  • qianruyan 丨Lv 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1 2016-08-26 举报
  • 马小象 丨Lv 2
    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11 2016-08-26 举报
  • 满血复活 丨Lv 0
    您好,可以去举报或仲裁
    +1 2016-08-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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