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李某与康某(15岁)打扑克时向康借150元,康索要1000元,李
被害人李某与康某(15岁)打扑克时向康借150元,康索要1000元,李未给,后康带人到李家索要,李告诉张,张不让李报警,后李报警,经派出所调解李父亲还康150元。张找到李,以不让他报警,李却报警为由,称康在派出所花5000元才出来,(派出所证明康拿150元后离开)要求李承担3000元,李出于害怕答应,后手机关机到外地打工。张让徐某(女,17岁)通过某社交软件联系并锁定李行踪,后带康某等人将李抓回旅店看管,索要3500元(另500指曾经给过李200元、帮助李交手机首付300元,张已将李旧手机卖200元将钱自己留下),并殴打李某致轻伤。李通过某社交软件联系家人并将被打照片发给家人,张冒充李催款,关押时间10余小时,后李家人报警解救。咨询一下,张的行为应定绑架还是非法拘禁?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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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anhai15
发布于2016-08-2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