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2日离婚,女儿26岁(未婚),儿子16岁,都归女方,离婚协议
今年6月12日离婚,女儿26岁(未婚),儿子16岁,都归女方,离婚协议男方每月给儿子1500元生活费,至儿子18岁,有一套房子,价值十多万,两年后给儿子。男方在中学当老师,在女儿两岁时,女方就辞职和男方一起开店做生意,由于男方强势,家里钱由男方管,女方为避免吵架,没有1分钱存款。十年前男方有外遇,在多次争取后男方把他的工资本给女方在家看管两孩子,店里由男方父亲帮忙看管,男方不归家,不过问两孩子的事,女方认为,店里做生意挣的钱不少于一百万,是共同财产,不过没有证据,男方有外遇也没有证据,女儿两岁后男方单位分房买下的房子是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到今年5月份止有11万多,是共同财产。女方不想分财产,就想儿子这两年也就是18岁之前,1500元钱不够上学花的,让男方多给儿子点费用,可男方不愿意,儿子这样该怎么向父亲要钱,要不给钱的话,父亲老了以后,儿子和父亲该怎么相处,能断绝关系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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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天空之晴
发布于2016-08-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