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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于2014年通过别人购买一处正在开发的房产 付给对方四十万 对方打

    本人于2014年通过别人购买一处正在开发的房产 付给对方四十万 对方打了收条 谁知那房子是开发商的 并没有合同 现在房子也没有 钱也没有了 对方以开发商跑了为由 拒绝支付我开始支付的四十万元 而且派出所也不予立案 北京市

    开发商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文昌娱乐城

    发布于2016-08-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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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popojm 丨Lv 0
    谁打的收条,你就起诉谁
    +1 2016-08-24 举报
  • xuying19820705 丨Lv 3
    民事纠纷起诉解决。
    +1 2016-08-24 举报
  • 寒流飘过海 丨Lv 0
    可以直接起诉处理
    +1 2016-08-24 举报
  • 别离刀 丨Lv 0
    建议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1 2016-08-24 举报
  • 通音同饮 丨Lv 0
    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1 2016-08-24 举报
  • 不是张果老 丨Lv 4
    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建议直接起诉对方索要四十万款项及赔偿损失。若需要法律帮助,请你及时联系本律师
    +1 2016-08-24 举报
  • alunkl 丨Lv 0
    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1 2016-08-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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