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和我前夫在2012年3月认识,九月份领证,之后发现他离过婚并且有一女

    我和我前夫在2012年3月认识,九月份领证,之后发现他离过婚并且有一女儿,12月份选择和他离婚,期间打过一次胎,之后他一直纠缠就又在一起了,2013年十月份怀孕了,他莫名其妙的和我分手了,而且和前妻和好了,我一个人十月怀胎把孩子生下来,孩子2014年6月出生是个女孩,孩子出生后他又来纠缠,不过他有给生活费,我和女儿现在生活在他买的房子里,不是我名字,我现在不想和他纠缠了,请问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吗?如果房子不给我们住的话,我们就无家可归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子 举报

    提问者:狂爱巧乐兹

    发布于2016-08-2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彭就 丨Lv 1
    协商解决,房子如果是对方婚前买的是个人财产。
    +1 2016-08-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